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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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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◇

◎是仙女,也是侠女( 2)◎

祝之繁长到十八岁, 从来没去过雾城。

尽管雾城所在的C省毗邻沪城,两地之间只有两个小时的高速车程,但祝之繁长到这么大, 从一枚热气腾腾的皮粉婴儿,女大十八变,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, 期间确确实实一次也没回去过。

为什么要对一个从来没去过的陌生地方,用“回去”这个词呢?

那是因为,雾城才是祝之繁正儿八经的老家。

跟祝之繁爷爷家所在的沪城崇明岛不一样,祝家的先祖世世代代都生活在临海小镇雾城。因为靠海,一年四时水汽充足,雾城的山区清晨总有驱赶不尽的白雾,所以当地人把这座小城命名为雾城。

C省民营经济发达, 真正的富在民, 民间有一个笑话,每每临近过年,北边的人在忙着过年,而南边的人在忙着挣钱。这个南边,以C省为典型代表,C省人是出了名的脑子活络肯吃苦挣钱。可惜祝之繁对雾城实在没什么好感,从小到大, 妈妈于静梅提起雾城, 不是歪着嘴就是斜着眼, 于静梅瞧不起雾城,全败老公祝平凡雾城老家那一茬又一茬来沪揩油的穷亲戚所赐。

祝家在于静梅的嘴里, 有个讽刺的称呼——雾城老乡驻沪办事处, 老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, 有个头疼脑热上沪城就医,祝家的小洋房都得全盘照收,堪比二战时期的难民接济营。

熬过艰苦的高三岁月,祝之繁像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,突然报复性大病一场,胸膜炎之后又感染肺炎,病去抽丝,病情竟半个月都没起色。

来沪看病的老家亲戚眼毒,说是孩子体质虚,加上城里空气不好,这里的生活条件虽然好,但环境哪有雾城乡下舒服自在,乡下人瓷实,吃的五谷杂粮自己种,镇上空气好得跟什么似的,哪里听过什么肺生毛病,祝之繁的病只要在乡下将养一阵,一准能断了根。

于静梅思前想后,一合计,左右祝之繁肩上的高考重担也卸下来了,虽然成绩还没放榜,但去乡下住上一阵也是无妨。

祝之繁站在人如川流的火车站,齐颈短发干净利落,戴着一顶拉菲草手工淑女帽,晕头转向地道:“哇!雾城车站原来这么大!”

祝之繁就这样,在高考结束后的七月初,和美人堂嫂一起坐火车,回到出生十八年都没去过一次的老家雾城。

堂嫂略示歉意地笑说:“连累你跟着我坐火车了,坐不惯吧?我容易晕车,才没让你家司机送我们回雾城。”

不知道为什么,漂亮堂婶去医院做了一通检查,隔了几天去取报告的时候,医生又给开了几个昂贵的检查单子,并且要一周以后才能取报告,堂婶林雪放心不下家中年幼的孩子,也不太好意思在祝家打搅太久,便打算先带着祝之繁回一趟雾城。

她不想再成为父母争吵的借口了,本质上是大人之间的三观不同才导致了婚姻殊途,凭什么一遍遍拿孩子的顽劣开刀做文章?好似孩子不成器,便是推动父母婚姻失败的最大错因。

没有各种小说和电影情节里的蝉鸣与浓密树荫,祝之繁到达雾城火车站的时候,只有满身疲惫和烦躁不堪的闷热。

前年祝平凡被老家的人撺掇,里里外外翻修了一遍祖屋,那房子年前才竣工,漂亮得很,独栋独院的乡下别墅,高楼尖宇洋泾浜腔调,别提有多舒坦了。可转眼就被祝平凡的堂哥一家鸠占鹊巢,说什么房子没人住容易生潮发霉,反正空着也是空着,倒不如腾给亲戚住,还能帮着保养房子。

父母虽然维持婚姻关系,但实际已经分居四年了,谁都瞧不上对方的行事做派。祝之繁本是混世魔王的顽劣性子,也因父母的这场婚姻变故,几年之间性情大变,渐渐蜕变成了安静、懂事、刻苦学习的乖乖女,为的就是不再让父母之间互相埋怨争吵,攻击对方疏于管教子女,指责对方才是婚姻里不称职的伴侣。

老家来的堂婶,应该是叫堂婶,祝之繁总也记不住雾城那些七弯八绕的亲戚关系,反正爸爸祝平凡怎么跟她介绍,她就怎么跟着叫。

几年时间,发了狠学习,成绩从吊儿郎当的吊车尾,到稳扎稳打的年段前五,活成了世人眼中“别人家的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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